寵物糞便不除 最高可罰2000元
昨日,備受關注的《成都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過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四審後正式表決通過,將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後正式實施。《條例》對於占道經營、城市公共設施晾曬衣物、亂倒垃圾等影響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管理的行為作出了具體規定。

 

  窨井蓋丟失 須及時修復

  《條例》特別規定,在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設置的檢查井蓋、溝蓋應當保持平整完好。出現破損、移位、響動或丟失的,產權單位應當及時更換、正位或補缺。不能及時修復的,應按規定設置警示標誌。如果違反規定,要責令立即改正,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規定,商場、商店、餐館等不得超出門窗、外牆擺賣物品或進行其他經營活動。也禁止沿街兜售物品。如果違反規定兜售,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處5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沿街兜售的物品。

  亂吐口香糖 小心遭罰款

  城市的牛皮癬,讓市民深惡痛絕。此次,《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構)築物立面、門窗或橋樑、護欄、電(燈)杆、樹木、路面及其他設施或戶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刻畫、噴塗宣傳品或標語。因重大慶典、節日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臨時張掛或設置標語、宣傳品的,應當報經城市管理部門批准,到期後自行及時清除。如果違反規定,沒收其散發的宣傳品,責令限期清除懸掛、張貼、刻畫、噴塗的宣傳品及標語。對個人,將處1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則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條例》規定,禁止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果核、紙屑、煙蒂、玻璃瓶(渣)、飲料罐、口香糖、包裝袋(盒)等廢棄物;焚燒樹葉、枯草、塑膠製品、垃圾或其他廢棄物;亂倒垃圾、渣土、污水、汙油、糞便,亂扔動物屍體等廢棄物等行為。如果違反規定隨地亂吐口香糖,可處50元以下罰款。如果亂倒垃圾等,也可對個人處2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中心城區陽臺 禁搭鴿舍

  《條例》規定,禁止在中心城區、區(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飼養家禽家畜和食用鴿。禁止在鎮(鄉)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的街道或公共場所敞放家禽、家畜。如果飼養信鴿的,應當遵守體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採取措施防止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飼養寵物的,應當對寵物在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立即自行清除。

  《條例》強調,禁止在中心城區、區(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區的住宅樓陽臺、窗臺、觀景台、公共通道(樓梯、走廊)等影響公共環境的地方搭建鴿舍。如果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令限期處理;逾期不處理的,予以沒收並按每只(頭)30元以上300元以下標準處以罰款。違反規定沒有自行清除寵物糞便的,除了責令限期改正,還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違規搭建鴿舍,要責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予以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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