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盲目錯愛釀悲劇癡情男殺妻後剖腹
從小在單親家庭的陰影中成長的華某,得知妻子有外遇並提出離婚後,為了不讓自己的兒子也遭受同樣的經歷,對妻子苦苦挽留,在挽留無望離婚已成定局的情況下,由愛生恨的丈夫向剛辦理離婚手續的前妻舉起了鋒利的三棱刀,連捅數刀。1月27日,江西省萬年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這起故意殺人案件,被告人華某被該院以故意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離婚手續辦好後,華某與陳女及陳的母親等人同車返回湖雲鄉。在車上,華與陳發生爭吵,陳罵華沒有主見。這時,華便想要殺死陳女後自殺。到湖雲鄉郵政所後,華某還找到陳女問她是不是真的要離婚。陳女說離婚證都辦了,不要說了。華某一聽很生氣,拿出隨身攜帶的三棱刀捅向陳女。陳女被捅了幾刀後掙脫了逃跑,但又被華天河追上捅了幾刀。陳女的母親見狀後上前阻攔時也被華某捅傷。此時在場的鄉政府工作人員便上前阻攔,並把母女二人扶上計程車。華某捅到陳某母女二人後,看見陳身上流了好多血以為她會死,隨後用三棱刀捅了自己腹部幾刀想自殺。這時,湖雲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將華某制服。經鑒定,陳女損傷程度為輕傷乙級。
2009年8月底,從溫州打工回到萬年老家的陳女向丈夫華某提出離婚。華某堅決不同意離婚,並詢問陳某是不是有徵信。陳女則對華某說有徵信社又怎麼樣?華某聽後便動手打了陳女,並多次告訴陳如果離婚他們倆都會死,但陳女堅持要離婚。同年9月15日經湖雲鄉政府工作人員協調,陳女與華某達成離婚協定,由陳女拿出3萬元給華某作兒子的撫養費。同年9月17日下午,華某攜帶一把磨好的三棱刀來到萬年縣民政局,與陳女辦理離婚手續。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時,華某仍苦苦挽留妻子,但陳女堅持離婚。
案發後,華某與兩被害人達成賠償協定。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華某故意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但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僅造成被害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屬犯罪未遂。綜觀本案,華某得知妻子陳有外遇才提出離婚後便動手打了對方,並堅決表示不同意離婚,稱若離婚兩人便會死。在案發當日又受到被害人的語言刺激,先後往被害人身上捅了數刀,且在被害人躲避過程中仍追上被害人再次捅其三、四刀,考察被告人當時的犯意表示、所持兇器的殺傷力、對被害人所捅刀次數,認定被告人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符合主客觀相一致的定罪原則。但是由於有旁人阻攔,華對陳的殺害行為沒有得逞,應屬殺人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鑒於被告人華某具有未遂情節,且被害人對事件的發生存在一定的過錯,同時被告人對被害人的損失進行了賠償,被害人亦要求對被告人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對被告人減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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