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何時租房何時買房
1月29日,在廣東省政協的分組討論上,省政協委員、佛山市委書記林元和說:一旦和銀行簽約,就成了房奴。如果是租屋,每個月只要2000多元,還能有7000多元剩餘,可以提高生活品質,可以旅遊,見了領導也可以爭論爭論。40歲以後,攢夠了錢再租屋 ,多好。

 

“40歲前租房40歲後租房子”的建議被有的網友評論為是“飽漢不知餓漢饑”,租屋網這顯然與人們租房居住的切身體驗有關。由於部分房東出於種種原因不再房屋出租,或者在租期滿後較大幅度地提高租金等原因,租房居住的家庭時常要面臨搬家之苦,而搬家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殊非易事。誰都想過一種相對穩定的生活,這是相當部分人不願租房居住而寧願做“房奴”的直接原因之一。

有些官員與專家喜歡用一些國家與地區不少人租房居住現象租房子,作為支援有關“年輕人應當租房居住”的證據。我國現在儘管也有政府出資建設的廉租房,但是中等收入家庭沒有條件享受,所以一些國家與地區民眾租房居住與我國民眾租房居住沒有很大的可比性。

經由以上分析可知,“40歲前租房40歲後買房”要能成為更多人們的選擇,需要以以下這些條件為前提,一是政府應當將住房保障範圍擴大到中等收入家庭,大力建設類似于新加坡與我國香港地區那樣的“公屋”,向租住者收取低廉的租金;二是政府應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抑制房價非理性上漲,避免房價永遠跑在國民購買能力前面現象出現。而這顯然就需要政府在促進民眾住房保障、實現公民居住權利上承擔起更大的責任,而絕不能像有些官員與專家那樣,自己住在寬敞、舒適的豪宅內,卻輕飄飄地建議人們“40歲前租房40歲後買房”。

從理論上說,當人們到了40歲以後會有一定的積蓄,因而可以考慮購買房屋。但是問題在於,由於房屋價格不斷畸漲,導致許多人永遠也“攢不夠”買房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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