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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郎喪命 "大陸新娘"追討婚介費狀告"紅娘"
為了到臺灣打工掙錢,南平一陳姓女士通過“紅娘”,與臺灣男子蔡某結婚。不幸蔡某因酗酒過量身亡,陳某失去了繼續前往臺灣探親的理由。為追討兩萬多元的“婚介費”,陳某將“紅娘”余某告上了南平市延平區法院。
2003年初,陳某托朋友通過余某,認識了臺灣人蔡某。余某與陳某約定,只要陳、蔡二人登記結婚並拿到入台相關證件,就必須付給余某介紹費人民幣28000元。雖然蔡某比陳某大了十多歲,又嗜酒如命,但陳某仍于同年3月與蔡某登記結婚。大陸新娘4月30日,她拿到相關證件後,按約將婚介費付給余某。
2003年6月1日,陳某到達臺灣。3個月後,因非典暴發,陳某被遣送回大陸。不久,在臺灣的蔡某因酗酒身亡,陳某失去繼續前往臺灣探親的理由。陳某追討婚介費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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