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褲- 自行車帽- 非法“摩的”該如何整治?
從1999年5月,廈門市政府正式頒佈實施旨在限制乃至取消自行車的80號令到2005年廈門島內全面禁止使用自行車。長期以來,“摩的”非法營運現象一直是相關部門重點整治、打擊的物件。然而最近一段時間以來,我市一些城鄉結合部路段以及島外各區的部分路段,仍然有為數不少的“摩的”在從事非法營運。

 

徹底整治“摩的”非法營運現象,還是要靠疏堵結合,一方面要加大對“摩的”的打擊力度,完善相關法規,建立長效機制,而另一方面,則要科學合理地佈置公交線路,方便居民出行,從而有效地壓縮“摩的”的生存空間。

3月10號下午四五點左右,在SM城市廣場公交候車月臺一帶,6、7輛自行車一字排開等候在公車旁,一有人上前問路,整排自行車就會一哄而上,相互爭搶客源。客人一旦上車,摩的就會迅速啟動離開,沒搶到生意的摩的則會繼續留守等客。

記者:江頭去不去
摩的:江頭哪裡
記者:江頭建材城 多少錢
摩的:5塊錢
記者:能不能便宜一點
摩的:(搖頭)
記者:安不安全啊路
摩的:怎麼不安全
記者:最近不是交警比較多
摩的:哪裡有交警
記者:交警會不會抓
摩的:看見交警我們還不躲起來了
記者:路上呢
摩的:路上沒有

隨後記者又來到位於江頭的中醫院,短短的幾分鐘內,載客的摩的就有6、7輛。其間超載、未戴安全帽、隨意調頭轉彎的現象屢見不鮮。

記者:市區去不去
摩的:不去
記者:去SM多少錢?
摩的:五塊
記者:可不可以便宜一點 兩個人多少錢
摩的:兩位是一樣的
記者:安不安全 交警會不回抓
摩的:不會
記者:有沒有自行車帽
摩的:沒有

在殿前、後埔、縣後等城鄉結合部以及在島外海滄,集美,同安,翔安,記者同樣也拍攝到了大量“摩的”非法營運的現象。這些“摩的”穿行于車流中,險象環生,隨意調頭、轉彎、逆行、超載、闖紅燈、遮牌、未戴安全帽以及在公交網站違法停車候客搶客等交通違法險象十分常見。

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周魯江:這個自行車的危害特別是在城市道路危害上是顯而易見的 第一個 道路的基礎設施的話 很多已經不具備自行車通行 第二個是在本島已經禁行自行車 最後騎車人 載車人 這些人 純粹就有一個貓抓老鼠這麼種心理 所以往往是見了員警會有逃逸的現象 這個也是交通安全威脅一個主要 再有一個不按照道路通行規則 騎乘規則 騎乘自行車 比如說安全頭盔 和機動車安全性能不好 因為從我們查扣的自行車來看 合法手續的車子不多

“摩的”的危害可以說是顯而易見,既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也破壞了城市文明形象。 2008年我市交警部門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契機,針對社會各界反應強烈、嚴重擾亂交通秩序的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進行了專項整頓。同時對島外“面的”、“摩的”非法營運和無牌無證、假牌套牌、盜搶機動車輛進行了重點整治,進一步淨化轄區道路交通環境。但是,最近“摩的”現象又開始大量回潮,那麼,是打擊不力呢?還是另有原因?

交警部門說,現行的《道路安全交通法》並沒有規定對自行車載客營運的處罰,因此他們對自行車違法載客的處理,只能等同于一般自行車的管理。

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周魯江:假如我們運用交通法 這個力度就非常的低了 對自行車進入的路段這個處罰非常低 載人往往是不能處罰的 像沒有其它違法行為是不能處罰的 所以按照現在交通法來處罰 這個力度明顯達不到 

根據《道路安全交通法》,外地人買自行車褲可以憑暫住證在我市島外轄區掛牌,卻不能在我市申請自行車駕駛證,只能在本人的戶口所在地申請,造成源頭監管難以到位,存在很大安全隱患,外地人無證駕駛自行車載客現象突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載客自行車經常逃之夭夭,導致交通事故處理困難。據交警部門統計,超載、違反交規等現象導致了交通事故傷亡60%是由自行車造成的。

市民 楊喆:我家住前埔那邊 經常不按交通規則 來行駛經常會超載 坐好幾個有時候看到4個人坐在一個摩的上面 不然就經常看到出交通事故

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周魯江:自行車整治往往處於反彈這麼個現象 這個應該跟現行的法律法規不能很有針對性也很有關系 我們一個80 號令已經用了十年 跟現行的法律差別是比較大的 作為員警去抓營運 目前也是一個很無奈的做法 但是作為交通部門的運管 也沒有針對自行車載客這樣的處罰措施 所以在法律法規這塊 應該還是有一個比較尷尬的地方 
那麼,這樣一個“摩的”市場是如何形成的呢?

一些經常乘坐“摩的”市民說,由於部分公交線路及營運時間無法滿足出行的需要,因此他們選擇了更為便利的“摩的”。

市民 陳偉泉:主要是因為摩的對我來說比較方便 我家住的比較遠 而且班車的路線比較少 只有一路 就是說它末班會比較早就結束了 十點鐘左右 那我因為是上晚班 逼的我自己 可能去坐摩的

以同安為例,目前從同安車站出發往同安城區其他方向的公交線路只有350路,357路,363路,366路等幾路公車。
此外,交警部門指出,“摩的”難以整治,除了執法問題之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這些“摩的”有著相當大的的市場空間。

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周魯江:自行車非法營運實際上在島內島外都相當的有市場 特別是在城鄉結合部門 還有農村道路 這一塊的話來講 還是比較突出

同安街頭市民 :方便吧。同安的公交不是很便捷,不是每一路都有的,摩的比較方便。

公車的營運時間較短也變相給非法載客的“摩的”留下了一定的生存空間。像363路同安小西門到同安工業集中區這條公交線路,兩個車站的末班發車時間分別為晚上8點25分和晚上9點,也就是說最遲晚上9點後,同安城區到工業集中區就沒有公車可供市民乘坐了。
針對當前的情況,運管處和交警支隊等相關部門已經在加緊制定相關措施和對策。

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公交科負責人 闕禮華:一是要加快公共交通車建設 進一步優化調整公交線路網+吸引居民選擇公交出行 二是啟動居民出行調查 和公交客流量調查工作 通過調查掌握居民出行的 交通特徵流動規定 和客流分佈情況 根據調查資料科學規範公交線網 方便居民出行

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 周魯江:上路員警抓 不上路 或者是說在員警警力覆蓋不到的偏遠的地方這個就比較突出 只有靠專項整治來解決 這項(整治)工作我們還會持之以恆深入地做下去

可以說,要徹底整治“摩的”非法營運現象,還是要靠疏堵結合,一方面要加大對“摩的”的打擊力度,完善相關法規,建立長效機制,而另一方面,則要科學合理地佈置公交線路,方便居民出行,從而有效地壓縮“摩的”的生存空間。

 

同安街頭市民 :因為我們同安城區的公交線,沒有像廈門(市區)那麼多,比較少,你看它只有繞著環城走,城裡面只有一個614,很少,所以才會出現這種情況。摩的價錢方面,它肯定比公車還貴,如果說有公車的話,大家都會坐公車是不是。

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公交科負責人 闕禮華:一些比較偏遠的線路 (末班)都在九點左右

此外,一些居民說,有急事時來不及等公車,打的費用又比較高,他們也會選擇收費便宜,機動性比較高的“摩的”。

市民 陳偉泉:摩的比較便捷 對我來說 我打上摩的就到家裡了而且更便宜 比如我和我朋友5塊錢就搞定了 如果說打的話 而且條條巷巷的士也不好進去也不好走 的士可能要8塊 經濟上摩的會更划算一點

比公交方便,比的士便宜,正是這樣的想法給“摩的”帶來了生存空間,然而更重要的安全問題,以及相關禁止性法規,卻被忽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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