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雞當寵物 淩晨鳴叫惹人厭
“咯咯咯”......每天淩晨時分,家住共和路共和苑的黃小姐總被公雞的鳴叫聲從睡夢中吵醒,如此被騷擾已經進入第3個月了。受影響的不僅僅是黃小姐一家,同住在整棟大樓的70多戶住戶都遭遇到了同樣的煩心事。這些擾人的公雞鳴叫聲原來是來自樓下一樓的住戶家中,更讓住戶們厭煩的是,公雞不僅僅是黎明前才鳴叫,而是入夜起便不定時地吵嚷著。

 

  在接到讀者的投訴後,記者來到共和苑見著了這只讓住戶們心煩的大公雞。在一樓的一家住戶門前,公雞的主人將門前的空地用兩塊木板圍蔽起來,只見一隻全身雪白的公雞在這片約3平方米的空地上來回走動,空地四周雞屎滿地,雖然談不上惡臭,但異味仍然撲鼻而來。與一般的公雞相比,這只公雞不僅僅顏色上與眾不同,而且足足比一般的雞要大上一圈,看上去殺氣十足。

  除了這只殺氣十足大公雞外,在空地的一個角落放置了一個籠子,裡面還圈養了兩只雞,一公一母。不過與這只大公雞相比,這兩只雞明顯要小許多,看上去跟一般的雞也沒什麼不同。

  “我把公雞當寵物養”

  下午時分,一名中年婦女從房間裡走了出來,婦女姓康,就是這幾只公雞的主人。“很漂亮的公雞啊。”記者的一句讚美打開了康女士的話匣子,康女士很高興地炫耀起自己的寵物,“我自小就喜歡雞,我把這只公雞當寵物養,別人喜歡養貓養狗,我喜歡養雞,各有所好嘛。”康女士如此解釋說,半年多前她花了5塊錢從芳村花鳥魚蟲市場裡買回來,這麼一養大半年過去了,拳頭大的公雞變成了如今重達10多斤的大肥雞,據她瞭解,這種公雞的存活壽命,大約有3年左右。

  至於籠子裡另外兩只體型較小的雞,康女士說,那是她買大公雞時搭售的,她不忍心拋棄,也將兩只小雞放在門前圈養起來。

  “溜雞”傷鄰居

  不僅僅在家門前的空地圈養,康女士還每天早上8時許帶她的寵物出來社區溜達,社區內幾乎每天上午都上演溜雞一幕。“它也很有靈性,開始認人了,每天帶它出去溜達的時候,它總是跟著我。”康女士自豪地說。

  這只比一般雞肥大的大公雞不僅看上去殺氣十足,而且也異常兇猛。據鄰居反映,每次康女士溜雞的時候,稍不留神,公雞便會跑去啄別人,一些小朋友還不小心被傷及了,其中住在隔壁的一個小女孩,險些被雞嘴傷到了眼睛。對於鄰居的投訴,康女士承認,雖然公雞會跟著自己,但它的嘴特別多事,常常喜歡去啄別的東西。

  正打算送去配種

  公雞每天的鳴叫聲惹煩了鄰居,與鄰里間的關係也由此變差起來。談起每天夜裡門前的寵物將鄰居們吵醒的事,康女士的笑臉沒了,多了幾分歉意。“養了大半年了,對它還是有了感情,哪忍心將它吃進肚子裡啊。”對此,康女士頗為為難,“這麼漂亮的大公雞,就這麼殺了太可惜了,不過,老是這麼煩著鄰居也不是辦法。”如今,康女士告訴記者,她正在聯繫郊區的雞農,希望能把這只寵物送去配種,也許送去當種雞是最好的選擇。

  街坊建議:寵物規管不應僅限於犬類

  對於養公雞當寵物的做法,自然引起同一屋簷下的鄰里反對。但目前關於市民養寵物的條例中,今年1月省人大通過的《廣州市養犬管理條例》,只是對市民養犬類有了規管。然而,有市民表示,如今養寵物的種類日益增多,應該將寵物飼養的範圍擴大,減少養寵物對他人的影響。

廣東正大聯合律師事務所的許瀚律師表示,康女士養雞的行為不僅讓鄰居飽受噪音干擾,更造成了傷人事故。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康女士已經侵犯了鄰里的相鄰權,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康女士對其飼養的雞造成他人損害的,也應該承擔民事責任。若康女士養雞行為影響了環境衛生,根據《廣東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規定》第40條的規定,相關部門可責令其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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