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瓶.塑膠袋再利用的安全問題

 

 

看到一個有關“塑膠瓶勿重複使用”的帖子,稱:“阿聯酋一名12歲女童,因為連續16個月使用同一個礦泉水瓶喝水,得了癌症。”
帖子提醒,每個塑膠袋底部都有一個帶箭頭的三角形標誌,“裡面的數位愈大愈安全,假若數位在5或以上,就可以迴圈再用;小於5甚至沒有數位的,請勿再利用或加熱使用。一般礦泉水瓶子底部標誌1,因此不能放在汽車內曬太陽。”

礦泉水瓶的底部都有一個帶箭頭的三角型 , 三角型裡面有一個數位 。

帖子稱,塑膠棧板一般瓶裡面含一種叫做 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或簡稱 PET的塑膠材質,是由對苯二甲酸(Terephthalic acid)和乙二醇(Ethylene glycol)化合後產生的聚合物。PET塑膠具質輕、透明度高、耐衝擊不易碎裂等特性,也可阻止二氧化碳氣體,讓汽水保持有「氣」。因此,PET塑膠適合作包裝用,特別是裝載水和飲品。部分學者認為其裡面有一種叫做diethylhydroxylamine (乙基己基胺)或簡稱DEHA的潛在致癌物質,用一次是安全的,如果你因節儉或方便而重複使用,就有致癌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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