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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絲瓶”煤氣瓶

 

“前些天我去充煤氣,卻被告知我的煤氣瓶屬於‘螺絲瓶’,使用期限快到了,要換成焊接瓶,這麼一換得出120元錢,為什麼這麼貴呢?”昨天上午,市民蒲先生給記者打來電話,講述了自己的疑惑,希望通過媒體能得到合理的解答。

昨天中午,記者來到蒲先生家中,當時他們一家人正在吃飯。蒲先生將記者領進他的廚房,並拿出他目前正在使用的“螺絲瓶”。記者看到,蒲先生口中的“螺絲瓶”指的是對護罩用螺絲連接到瓶體的液化氣鋼瓶。“前些天去煤氣站充煤氣,那裡的工作人員說現在‘螺絲瓶’要‘退役’了,將統一換成焊接瓶,於是就碰到了舊瓶更換費用問題,‘螺絲瓶’換成焊接瓶要150元,其中‘螺絲瓶’可抵30元,就是說實際要支付120元,我覺得一下子有點難以接受。”

而蒲先生的鄰居劉先生,聽說舊瓶到期報廢更換新瓶要交錢,則乾脆表示:“我家有一個焊接瓶和一個‘螺絲瓶’,‘螺絲瓶’也快到期報廢了,那我乾脆不用‘螺絲瓶’了,讓它放那兒算了。”
縣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科長沈林泉介紹,按照國家規定,從2010年1月1日開始,各液化石油氣瓶檢驗單位將不再對“螺絲瓶”進行定期檢驗,一律按報廢程式處理,如果該瓶還在檢驗有效期限內,最多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面對這樣的情況,記者先採訪了位於海鹽縣新橋北路的一家燃氣公司,對於眼下的舊瓶更換收費問題,該公司相關負責人給出了較為清晰的解釋:“現在老百姓交的錢其實是舊瓶換新瓶的押金,我們和老百姓簽訂氣瓶租賃使用協定,新瓶的產權歸我們公司,新瓶的使用期限是8年,使用新瓶後,每年再收取15元左右的氣瓶使用費,客戶不需要使用氣瓶的時候,可憑協定、押金收條和氣瓶取回押金。”

“在這些待報廢的液化氣瓶中,有很大一部分已經達到了報廢年限,如果不及時更換、報廢,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沈林泉說,“超期的‘螺絲瓶’,很有可能導致瓶頸處漏氣,引起煤氣中毒,造成危害事故。更換後的液化氣瓶,不再使用螺絲連接瓶體和護罩。如果市民家中有這樣的‘螺絲瓶’,建議他們及時拿去燃氣公司更換,不要像劉先生想的那樣放在家中置之不理。”

縣城市建設管理處徐主任也表示,其實氣瓶的產權轉換之後,煤氣充灌將如同現在飲用水配送一樣,氣瓶的產權歸燃氣公司所有,使用者租賃氣瓶來使用,這樣一來,燃氣公司對氣瓶的管理和檢測將更規範化,可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燃氣使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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