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供電公司規範自行車帽管理制度

福建省尤溪縣供電公司OA網路公佈了該公司員工上下班騎自行車不戴頭盔或使用帶有國網標誌安全帽的人員名單並考核違章人員每人300元,這是該公司查找安全管理短板工作中的一項。該舉措即充分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關懷的同時,也進一步推進了“創無違章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據瞭解,該公司針對供電所員工抄表收費大部分員工都使用自行車帽為交通工具,但有些員工對正確佩戴安全帽看成是一件區區小事,既不去詳細地瞭解其正確佩戴要領,更沒有嚴格按要求正確佩戴,在一些人看來,電力安全帽子與自行車帽是一樣的,特別是騎自行車未戴頭盔或未按規定佩戴專用安全頭盔,存在安全隱患。
為了確保騎自行車褲員工上、下班安全,該公司出臺了出臺了《尤溪供電有限公司安全帽管理規定》。在規定中有安全帽的“責任管理”、“色彩管理”、“台賬管理”和”標識管理”,對安全帽的領取、使用、保管及過期退還等方面的問題做了詳細的規定。

  該公司還通過發佈“關於騎自行車佩戴頭盔安全規定的通知”,要求員工騎自行車正確戴安全帽,騎車時不接、打手機,嚴禁員工上下班騎自行車使用帶有國網標誌安全帽。同時,還制定有效的查處機制及獎懲措施來增強了員工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防範意識。

 同時,在公司OA網路上公佈電力安全帽是防止高空發生物料墜落,安全頭盔是防止側面撞擊等安全視頻學習資料,要求以部門為單位組織員工學習。該公司安監部還對公司本部及12個供電所騎自行車的人員進行了兩證即行駛證和駕駛證進行了摸底,並建立檔案,對行駛證未年檢的人員,責令限期年檢,對無證人員和未年檢的車輛禁止上路。

  該公司還通過“三措施”增強了員工的安全意識。一是,要求駕駛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道路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駕駛員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的意識傾注到員工思想中;二是,結合“三面紅旗”管理體系不定期組織檢查,發現安全帽不戴或使用不當者,當月個人、所在班組摘紅旗,同時取消個人年度“創無違章個人”的評先資格;三是,每位員工都有舉報的責任,各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應起到帶頭作用、監督作用,並負責考核。公司安監部負責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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